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5年秋季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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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远招【2015】3号

各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上级教育部及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秋季招生时间:2015年5月4日--2015年8月30日。(实际截止日期按教育主管部门通知执行)
  二、报读高起专的学生年龄须满18周岁;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不具有同等学历者取得专科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升本入学资格。对不符合报读资格的学生不准参加入学测试。
  三、规范招生工作:校外学习中心只能在试点高校统一组织下配合开展招生工作,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跨省区或点外设点组织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权和办学权;严禁与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严禁乱发广告和不实承诺;严禁异地招生:持非本地身份证的学生报读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2015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于2015年5月4日启动,入学测试机考可报名后随到随考,纸考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2015年5月30日 2015年6月27日
  2015年7月25日 2015年8月30日
  五、学生必须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报名表和承诺书必须由学生本人核对信息后签字确认,各校外学习中心必须做好报读学生资格的初审工作,由学院进行复审。若由于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注册等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若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或假毕业证书报考者,一经查实,均予以取消学籍,同时追回各种录取和学习证件,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其他后果,均由报考者负完全责任。
  六、新生报名信息及照片必需通过身份证扫描仪采集至平台(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2015年秋季启动招生的新建学习中心可联系学习中心管理部相关老师领取身份证采集器、高拍仪及安装使用说明。学生其他材料均需按照学院要求及规范及时上传至平台。
  望各校外学习中心认真执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 2015年5月4日